華新先進暨華東先進 雙方股東會通過兩公司合併案 2002/06/17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6月17日 06/17 09:24華新先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暨華東先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為促進合理經營,經雙方股東會決議由華新先進吸收合併華東先進,所有華東先進之一切權利義務債權債務悉由合併後存續公司即華新先進概括承受。 上一則: 華東先進電子91年股東常會訂2002.06.07召開 下一則: 證期會核准華新先進電子申請撤銷其合併增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