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楊雅婷/台北• 8月29日 08/29 14:54
證期會今(29)日召開證券商財務業務審查會議,會
中通過對中信證(6008)、協和證及太平洋證券等 3家券
商予以警告處分,至於失職人員,最重處以停職 3個月
。
證期會表示,中信證券松山分公司有接受客戶逾越
投資能力的委託、營業員朱志祥有受理未具客戶委任書
之代理人下單情事以及該公司前營業員陳美珠有挪用客
戶交割款項及保管存摺、印鑑等情事,違反證券管理法
令案,依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 1款規定,對中信證予以
警告處分。
協和證券嘉義分公司受僱人施淑慧,有以他人名義
接受客戶買賣有價證券情事,另外,協和證券總公司也
有受理客戶逾越其投資能力的買賣以及任用暫停執行業
務的人員接受客戶委託買賣等違反證券管理法令情事案
,因此,依證券交易法對協和證券公司予以警告處分。
至於太平洋證券和平分公司業務員歐美蘭執行經理
人職務等情事,違反證券管理法令案,在人員部分依證
券交易法第56條規定,命令公司停止業務員歐美蘭 3個
月業務的執行。在公司部分,則函請證交所對太平洋證
券總公司及各分公司之人員管理及內部控制進行專案查
核,並依證券交易法對協和證券公司予以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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