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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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亞電信 | 2025/06/09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2001年06月14日
星期四
星期四
台灣公平會通過台灣大哥大與泛亞電信事業結合案 |泛亞電信
鉅亨網記者宋繐瑢/台北• 6月14日 06/14 11:55
台灣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議今(14)日開會決議,
台灣大哥大(4901)股份有限公司與泛亞電信股份有限公
司、泰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共同簽定「股份買
賣合約」,約定由台灣大哥大以每股新台幣39.9元向泛
亞電信的股東購買普通股 3億3468萬8510股,約當泛亞
電信 97%股權;依前合約,由台灣大哥大向泰瑪投資公
司的股東購買泰瑪投資公司已發行全數普通股 100萬股
,符公平交易法規定的事業結合,通過該申請許可。
公平會表示,台灣大哥大與泛亞電信均從事行動電
話業務的第一類電信事業,但分別為全區與單區者。而
截至2001年 3月份行動電話業務用戶數統計資料顯示,
台灣大哥大公司市占率 28.2%,泛亞電信公司市占率為
2.8%。
公平會說,該結合事業即便在用戶數及營業額上更
具競爭優勢,但基於法定資費上限及資費變更事前核准
制,使結合事業尚不得任意調整資費,消費者應不致受
不合理調高資費的不利益,且尚不致增強其他事業進入
特定市場的困難度,因此,依公平法規定予以許可。
台灣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議今(14)日開會決議,
台灣大哥大(4901)股份有限公司與泛亞電信股份有限公
司、泰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共同簽定「股份買
賣合約」,約定由台灣大哥大以每股新台幣39.9元向泛
亞電信的股東購買普通股 3億3468萬8510股,約當泛亞
電信 97%股權;依前合約,由台灣大哥大向泰瑪投資公
司的股東購買泰瑪投資公司已發行全數普通股 100萬股
,符公平交易法規定的事業結合,通過該申請許可。
公平會表示,台灣大哥大與泛亞電信均從事行動電
話業務的第一類電信事業,但分別為全區與單區者。而
截至2001年 3月份行動電話業務用戶數統計資料顯示,
台灣大哥大公司市占率 28.2%,泛亞電信公司市占率為
2.8%。
公平會說,該結合事業即便在用戶數及營業額上更
具競爭優勢,但基於法定資費上限及資費變更事前核准
制,使結合事業尚不得任意調整資費,消費者應不致受
不合理調高資費的不利益,且尚不致增強其他事業進入
特定市場的困難度,因此,依公平法規定予以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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