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期會:東鼎現增申報生效期間自17日起重新起算 2001/05/17 鉅亨網記者楊雅婷/台北• 5月17日 05/17 18:29證期會今天同意東鼎液化瓦斯現金增資案生效期間自17日起重新起算,證期會表示,該公司原申報該案件總金額為28.5億元,因該公司於17日依證交法規定,自行補正公告申報90年 4月27日改選董事長一事,因此,於當天重新起算其生效期間。 上一則: 大台北擬投資3億餘元 取得東鼎液化瓦斯3.75%股權 下一則: 東鼎觀塘工業區及專用港28日動工 2004年接收液化天然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