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編輯中心/台灣證券交易所• 4月24日 04/24 17:43
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16 款
事實發生日 90/04/23
說明:華宇電腦 (2381)89年度現金增資計劃案之相關
資料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90/04/23
2.原計畫申報生效或申請核准之日期:89/06/17
3.變更項目、金額及內容: 原計劃轉投資生產砷化鎵
晶圓積體電路代工廠之華京電子 (股)公司變更調
整為轉投資華冠通訊 (股)公司。
4.變動原因:
由於國內砷化鎵積體電路代工業參與者眾多, 本
公司估計未來砷化鎵晶圓廠前景相當不穩定, 又華
冠通訊 (股)公司已與國際大廠簽約, 預計90年下
半年開始大量出貨, 其生產機器設備及營運資金需
求均大幅增加。
基於整體資金規劃考量, 本公司決定將投資華京
電子 (股)公司3億8083萬2500元計劃, 變更為投資
華冠通訊 (股)公司以配合其民國90年度之增資計
劃, 故召開董事會決議變更本次現金增資計劃內容
。
5.其他應敘明事項: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及股東權益
之影響本公司投資華冠通訊 (股)公司進入手機產
業,由筆記型電腦本業延申進入通訊領域,對本公
司之未來發展具有相當助益。國內已投入砷化鎵晶
圓代工之廠商眾多,又本公司估計未來砷化鎵晶圓
廠前景相當不確定,故決定將投資華京電子 (股)
公司之計畫,變更為投資華冠通訊 (股)公司。整
體而言,對股東權益應屬有利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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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