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勁永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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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平會通過勁永公司轉投資志銘電子75%股權

鉅亨網記者宋繐瑢/台北• 4月21日 04/21 12:08

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志銘電子股份有限公

司,勁永公司將取得志銘公司 75%股權,符合公平交易

法規定的結合型態,台灣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決議,

通過該申請事業許可。

勁永公司轉投資志銘公司,而取得志銘公司 75%股

權,符合公平交易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持有或取得

他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達到他事業有表決權股份或資

本總額 1/3以上者」的結合型態;且勁永公司1999年度

營業額為新台幣51億餘元,已達應申請結合許可的銷售

金額新台幣50億元標準,依公平交易法第十一條規定,

向公平會申請事業結合許可。

公平會表示,勁永公司主要產品為電腦用記憶體模

組、快閃記憶卡、快閃磁碟;志銘公司主要業務為在PC

環境下作IC測試與顆粒篩選,以及處理成色較差者製成

「再生記憶體模組」。因此,勁永公司與志銘公司具有

重疊性營業應屬記憶體模組部分。惟勁永公司的產品屬

正規品,而志銘公司則屬次級品、再生品,兩者有其一

定的市場區隔。且該相關市場尚屬開放競爭市場,結合

後尚不致改變原有市場競爭結構,產生限制競爭的不利

益。

此外,公平會表示,該結合案將使勁永公司得以專

業生產自有品牌產品,並可藉由志銘公司在IC測試及篩

選能力,取得上游晶圓的原料後,依據顆粒成色篩選,

分別交由勁永公司及志銘公司處理,以增加晶圓使用效

率,而勁永公司亦得拓展其在再生記憶體模組市場,增

加市場廣度。

公平會認為,該結合案不致對特定市場競爭結構發

生明顯負面影響,對於整體經濟利益將大於限制競爭的

不利益,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予以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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