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
日盛期貨 | 2025/05/07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630,000,000元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84706950 | 日盛期貨(股)有限公司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2001年04月06日
星期五
星期五
日盛期貨:投資人陳情舊案並無違法疏失 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日盛期貨
鉅亨網記者李祖嵐/台北• 4月 6日 04/06 22:53
4 位投資人今 (6)日下午到台灣證期會陳情,抗議
日盛證券(6014)及期貨非法代客操作股票期貨套利,同
時因日盛期貨副理洪周松未經授權擅自下單,造成 4位
投資人共損失 400萬元。日盛期貨晚間特別發布聲明表
示,該案鄭姓投資人已於民國88年11月至期貨交易所及
證期會檢舉,經主管機關查證並來函證明日盛期貨並無
違法疏失之處 (發文字號: (八九)台財證(七)第二一二
八七號) ,因此投資人至法院上訴,全案已進入司法訴
訟程序,現在正依法審理中。
投資人鄭琪儐今天前往證期會陳情指出,87年日盛
中壢分公司找他進行期貨、股票套利,當時未開放代客
操作,且公司再進場前也未通知當事人同意才下單,明
顯違反期交法,同時,也變照轉帳同意書改金額等事項
,被斷頭時也未通知當事人,且先行補繳金額,也違反
相關規定,導致 4位投資人共損失 500多萬元,當時也
向證期會陳情,但證期會卻未受理。
針對此一事件,日盛期貨今天表示,日盛期貨保有
客戶親自交易之證明文件,包括每日之交易對帳單皆送
交投資人本人手中,每月之對帳單皆以掛號寄出 (前兩
項投資人皆已在法院承認收) ,同時,本案投資人在這
段期間內已補繳保證金,公司可出具其親自開戶申請並
親筆簽名等相關資料。
此外,日盛期貨指出,本案投資人投訴之交易行為
發生在88年 6、 7月之間,收到日盛期貨之交易對帳單
,並補繳保證金,同時每日與交易員聯繫頻繁,如有交
易疑問,為何遲至八十八年十一月才提出 (已過了電話
錄音之法定保存期間,以致無法查證) ,且期交所已在
88年底前來仔細查核,證明日盛期貨並無其所投訴之違
法行為。
4 位投資人今 (6)日下午到台灣證期會陳情,抗議
日盛證券(6014)及期貨非法代客操作股票期貨套利,同
時因日盛期貨副理洪周松未經授權擅自下單,造成 4位
投資人共損失 400萬元。日盛期貨晚間特別發布聲明表
示,該案鄭姓投資人已於民國88年11月至期貨交易所及
證期會檢舉,經主管機關查證並來函證明日盛期貨並無
違法疏失之處 (發文字號: (八九)台財證(七)第二一二
八七號) ,因此投資人至法院上訴,全案已進入司法訴
訟程序,現在正依法審理中。
投資人鄭琪儐今天前往證期會陳情指出,87年日盛
中壢分公司找他進行期貨、股票套利,當時未開放代客
操作,且公司再進場前也未通知當事人同意才下單,明
顯違反期交法,同時,也變照轉帳同意書改金額等事項
,被斷頭時也未通知當事人,且先行補繳金額,也違反
相關規定,導致 4位投資人共損失 500多萬元,當時也
向證期會陳情,但證期會卻未受理。
針對此一事件,日盛期貨今天表示,日盛期貨保有
客戶親自交易之證明文件,包括每日之交易對帳單皆送
交投資人本人手中,每月之對帳單皆以掛號寄出 (前兩
項投資人皆已在法院承認收) ,同時,本案投資人在這
段期間內已補繳保證金,公司可出具其親自開戶申請並
親筆簽名等相關資料。
此外,日盛期貨指出,本案投資人投訴之交易行為
發生在88年 6、 7月之間,收到日盛期貨之交易對帳單
,並補繳保證金,同時每日與交易員聯繫頻繁,如有交
易疑問,為何遲至八十八年十一月才提出 (已過了電話
錄音之法定保存期間,以致無法查證) ,且期交所已在
88年底前來仔細查核,證明日盛期貨並無其所投訴之違
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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