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張宜芬/台北•12月20日 12/20 10:46
針對「石油管理法」草案擬修正讓石化業者能銷售
其副產品的石油製品,由於石化業所投入原料輕油的關
稅為零,而煉製業者投入原料的關稅則由2.5%-12.5%不
等,在關稅的基礎不同下,台塑石化表示,將對煉製業
者造成不公平競爭,建議政府煉製業者使用半成品油作
為生產汽、柴油的原料應比照免稅辦理,而政府稅收短
少部份則改由銷售時由貨物稅等項目收取較為公平。
台塑石化王文潮副總表示,目前各項油品進口關稅
的比較,輕油為免稅、原油關稅2.5%、重組油 12.5%、
燃料油5%。石化業以免稅的輕油來從事汽柴油生產與煉
製業者目前尚需使用2.5%的進口稅的原油生產相較已不
公平以外,而煉製業尚須處理其他過剩的相關油,石化
業卻不必負擔。
王文潮表示,目前經濟部雖然已經初步同意免除原
油2.5%的關稅,表面上與輕油取得同樣的免稅條件,但
是目前煉製業如中油、台塑等部份的汽、柴油是以殘渣
油以裂解產生,製程複雜,且投資高昂,但是其原料進
口如燃料油、重組油等尚須負擔5-12.5%不等的關稅,
顯然未來煉製業者將無法與石化業者競爭。
台塑石化表示,如果石化業使用輕油來生產汽、柴
油可以免稅,則煉製業者使用半成品油來作為生產汽、
柴油的原料也應比照免稅辦理,而政府短少的稅收則可
以由銷售時由貨物稅收取才較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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