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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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連數位行銷科技 | 2025/09/13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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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宏連公司公開自稱為全球最大華人網路中心 遭台灣公平會罰鍰 |宏連數位行銷科技
台灣行政院公平會委員會議決議,宏連數位行銷股
份有限公司於 admax網站的網頁上宣稱其為「全球最大
華人網路廣告交易中心」,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
,已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要求宏連公司立即停止前項
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並處以新台幣 5萬元罰鍰
。
由於這是首宗網路公司因宣稱全球「最大」或「第
一」華人網站等廣告不實,違反公平法而遭罰鍰的案件
,有鑑於台灣網路公司如雨後春筍般設立,公平會特此
表示,目前網路公司經常在網頁上宣稱其為全球「最大
」或「第一」華人網站等表示時,必須提出客觀數據資
料佐證;如果欠缺客觀數據資料佐證,即對外發表或在
網頁上有不實廣告表示,從事不公平競爭,可能有違反
公平交易法規定之虞,可以處以新台幣 5萬元以上,
2500 萬元以下的罰鍰。
公平會表示,宏連數位行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
admax 網站網頁上誇稱「全球最大華人網路廣告交易中
心」,因該公司並無法明確證明前述廣告屬真實,廣告
內容亦無任何保留或附帶說明,此種廣告行為,易讓消
費者及交易者產生錯誤期望,而與其進行交易,該廣告
內容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公平會調查發現,宏連公司於89年 1月18日時,即
於admax 網站的網頁上載稱「全球最大華人網路廣告交
易中心」,雖然宏連公司解釋「全球最大華人網路廣告
交易中心」是軟體名稱,以數位化形態並利用網路特性
,提供媒體採購者或廣告主全自動化託播或聯播軟體系
統,是目前全球唯一全中文化網際網路自動化廣告管理
交易平台(軟體平台),且目前網際網路上亦無同質性機
制之競爭同業。
不過,公平會認為,宏連公司的答辯,僅說明廣告
交易中心特色及功能,而軟體系統特色及功能與「全球
最大華人廣告交易中心」並無必然關聯性,將使一般消
費者因而產生錯誤認知而有交易的決策,顯已構成虛偽
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公平會指出,縱使宏連公司成立之網路廣告交易中
心,目前可容納 300多家之媒體網站加盟,而其網路廣
告交易性質與他事業不同,然其在缺乏客觀數據資料佐
證的情事下,即恣意於網站上載稱「全球最大華人網路
廣告交易中心」,顯具有可非難性及可責性,已違反公
平法規定,除命其停止前項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外,並處以新台幣 5萬元罰鍰。
上一則: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