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宋繐瑢/台北•11月 2日 11/02 10:38
中聯爐石處理資源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吸收合併聯
鋼高爐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後以中聯爐石處理資源
化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聯鋼高爐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為消滅公司,屬公平法規定之事業結合,台灣行政院
公平交易委員會予以許可。
公平會表示,該結合案以吸收合併方式結合,結合
後中聯爐石處理資源化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事業,聯鋼
高爐水泥股份有公司為消滅事業,前二事業為高同質性
公司其間之合併行為,核屬水平結合型態。本結合案將
可使中聯爐石處理資源化股份有限公司整合該二結合事
業現有資源,發揮規模經濟效益,提升專業處理廢棄物
去化問題之技術與能力,與台灣一貫化煉鋼業者同步成
長;再者,配合全球性水續經營的理念,預期對再生資
源的利用效果更形成提高。
公平會說,目前台灣高爐石粉產業,仍為開放性市
場,以國外水淬高爐石低價銷售至台灣,新興競爭者得
以無障礙加入市場,該結合案尚不致產生外部經濟力擴
張的情事,並增強其他事業進入該特定市場的參與障礙
,不應該結合而產生明顯限制競爭的效果,對整體經濟
利益應大於限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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