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款 第二條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89/07/06
說明:
茲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 2項第 2款及本公司所訂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之規定公告本公司取得廣
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相關資料如下:
一、 證券名稱:廣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二、 事實發生日:董事會決議日89年 7月 6日。
三、 交易單位數量:1137萬5000股;
每單位價格:12元;
總金額: 1億3650萬元
四、 交易相對人: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與公司關係:無。
五、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不適用。
六、 交付或付款條件:現金繳足;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七、 交易決定方式:依增資價格認購;
決策單位:董事會。
八、 標的公司最近期依規定編製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
核閱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8.06元。
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
見:不適用。
九、 證券分析專家名稱:不適用;
證券分析專家意見:不適用。
十、 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 (含本次交易)
數量:2437萬5000股;
總金額: 2億66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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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