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蔡兆陽 6日指出,工程
會依據促參法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認定長生
公司機場捷運 BOT案可納入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是通
案性解釋,未來全國其他各項類似的捷運 BOT開發案也
可適用,工程會並未圖利特定對象。
針對外界質疑工程會為何引申新市鎮開發條例第十
四條解釋長生案,蔡兆陽表示,立法院對促參法第十九
條的規定並不明確,因此,在審查該法案時,立委即主
動提案補充說明總開發成本準用新市鎮開發條例第十四
條解釋,他強調,工程會的做法是考慮到立法本意,做
適切的解釋。
至於工程會為何沒有對長生案作有條件的規範,蔡
兆陽解釋,長生案開發計劃主管機關為交通部,有多少
土地需要辦理區段徵收,要花多少錢,涉及到財務問題
,應由交通部的審議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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