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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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界科技 | 2025/05/08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128,881,250元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97025978 | 林雪慧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星期一
台灣支付市場邁入新階段:電支專法修正案Q2即將實施|綠界科技
新科技浪潮與疫情雙重影響下,消費者消費模式從實體轉向網路,而立法院近期通過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案,預計將於第二季正式實施,對電子支付產業帶來龐大成長機會。雖然新法開放跨平台支付、跨境轉帳等限制,並將電子票證併入電支體系,但綠界科技總經理黃華勇提出了一個重要的誤解問題。
黃華勇指出,根據電支專法第3條第2項,第三方支付業者若1年內保管代理收付日均餘額超過10億元,則必須申請電子支付執照。然而,這個規定是否適用於所有從事代理收付業務的業者,如超商或物流業者,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黃華勇認為,實體通路保管金額早已超過上限,這是否意味著台灣需要這麼多的電支業者?這是業界與政府都必須面對的挑戰。
從2015年電支專法通過至今,超商代收代付日均餘額早已超過百億元,而當時的10億元門檻顯得相對低。隨著時間的推移,各種大平台如8591、Uber、Ubereats、Foodpanda、蝦皮等,雖與支付無關,但也必須申請執照。黃華勇強調,政府希望業者轉申請電子支付以進入高度監理的體系,但當時立法過於急促,對第三方支付的實務運作理解可能不夠清晰。
黃華勇進一步解釋,新加坡法規所討論的「餘額」是指「多用途儲值帳戶總餘額」,與台灣電支專法所指的「代理收付餘額」不同。黃華勇認為,第三方支付主要服務賣家,而電子支付則主要服務買家,若超過10億元的限制,則需要將服務賣家的業者轉為服務買家的業者,這是否是正確的方式,值得商榷。
黃華勇還提到,目前主流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均已與銀行合作,除非銀行存在信託機制問題,否則客戶的財產及價金均已受到保護。因此,他認為,無需超過一定金額就強迫申請電子支付執照。
總結來說,黃華勇認為,修正法案對電子支付產業是一大利多,但對第三方支付或平台業者來說,代理收付日均餘額的限制則是關鍵。他希望政府能體察業者的聲音,逐步訂出符合國際趨勢的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