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號碼 0960-550-797 LINE的ID LINE的ID:@ipo888 歡迎加入好友

中央存保

報價日期:2026/03/16
買價(賣方參考)
議價
賣價(買方參考)
議價

向中興銀幹部求償百億 中央存保一審敗訴

民國89年間,前中興銀行董事長王玉雲等違法放貸掏空銀行弊案爆發後,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為善後處理中興銀行而賠付585億8,313萬元,奉命進駐接管中興銀行的中央存保公司,對該行前總經理王宣仁等15名授信相關幹部起訴請求損害賠償,但法院認為,被告等人按授信規定辦理,而中央存保無法提出具體證據指證被告等必須負責,判決中央存保公司敗訴。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判決書指出,中央存保公司起訴主張,被告王宣仁等15人,陸續對亞世、台鳳、禾豐、台融、漢陽、榮周等集團授予33件違法放貸案,造成中興銀行發生100億元的重大損失。因此,依共同侵權行為人的損害賠償規定,處理相關授信業務的人,應該要對授信案、展期案、減免案等負責賠償。不過,被告王宣仁、簡萬三、施富耀、黃恭進、陳樁雄、莊俊達、林竹雄、李基存、許世芳、徐雲權、張盛枝、劉世陽、蔡宗勳及張友鐘等中興銀行放貸業務幹部,在庭上抗辯主張,這些放款案件,都在銀行所訂有關授信規範所授予核貸、展期或減免利息等空間內辦理,並未違法。法院判決認為,被告等人按授信規範與程序辦理,難以認定被告等人有何違背委任關係進行違法放貸,同時,原告中央存保公司也未能提出具體證據證明被告等人有違法情事。因此要求王宣仁等人為損害負擔損賠責任,缺乏法據。
線上諮詢 / 行情評估 (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
張/單位
請完成驗證後再送出。
聲明:本站僅提供未上市股票資訊交流與價格諮詢服務,並非證券商,不經營證券經紀業務。所有交易均為私人間協議轉讓,投資人應自行審慎評估風險。
加LINE詢價 我有買賣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