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安聯等遭罰 2007/02/10 來源:工商時報 未依保單條款銷售,統一安聯人壽和法商佳迪福兩家保險公司,雙雙遭金管會重罰六十萬元。其中,統一安聯在去年五月銷售超優勢變額萬能壽險商品,連結以摩根大通國際衍生性商品公司(J.P. MorganInternational Derivatives Ltd.)為發行機構的六年期美元計價結構型債券;不過,由於該發行機構並不在統一安聯商品保單條款附件約定的「投資標的發行公司」名單中,因此,結構型債券的組成要件,明顯與原核准保單條款不符。 上一則: 保誠換血 業務員年淘汰5000人 統一安聯人壽則是增加三百個名額 下一則: 四保險公司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