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中心自95年2月17日起,終止與悠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旨:公告本中心自95年2月17日起,終止與悠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370)簽訂之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契約,並終止該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180,000,000股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依據:一、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3條第1項第3款及第8款。二、悠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年1月25日悠景字第0104號函、倍利國際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5年2月8日倍證字第0950000285號函及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5年2月8日鼎證承字第0950000087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