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訴訟事件對公司財務或業務有重大影響之說明與處理程序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Winners' Laser Production Limited被告:友傳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COURT OF FIRST INSTANCE 相關文書案號:HCA4687/20022、事實發生日:91/12/16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銷售機器設備予香港客戶Winners' Laser Production Limited(以下簡稱該客戶),該銷售合約為支付訂金後出貨, 機器設備全部交貨後 ,餘款均分九期支付。本公司已於91年8月份將機器送達指定地點,該客戶亦已交付支票,卻於兌現時發現簽字不符遭到退票(知悉日91/ 12/ 3), 發生退票後本公司即與律師商討因應對策 ,不料該客戶為掩蓋其涉嫌背信之行為 , 茲以機器瑕疵為由向香港法院對本公司提出告訴,請求損害賠償,以拖欠付款之義務。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對其不實指控提出聲明書,並將於法定期限內提出抗告 。另與律師討論後, 將採取反訴及相關保全措施,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惟損失需待判決確定方能定案 ,經評估本公司勝訴機會高 ,若不幸敗訴經評估可能損失為62,128千元,基於保守原則,本公司已依據可能損失調降91年財務預測。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將採取相關法律行動及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