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寶工業 91年度現金增資認股催繳期間 2003/01/14 寶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現金增資認股款繳納期限業已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日截止,爰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自自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至九十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止,定為催告繳款期間,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持原寄發之繳款書於上述期間內駕臨交通銀行全省各地分行繳款,逾期未繳納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上一則: 帝寶今年EPS上看 8.2元 下一則: 帝寶工業去年EPS 可望超越 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