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法若立法 冰箱等電器須強制節能標示
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已排入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若通過,未來將強制部分電器需進行能源效率標示,若未符合則將訂罰則。在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未通過前,能源局先透過節能標章制度,推動冷氣機、電冰箱及洗衣機等產品張貼「能源效率標示」,自願性能源效率標示的啟動。已有19家知名品牌業者自願性加入,包括大同、三菱企業、三洋、三菱電機、日立、台灣奇異、台灣松下、台灣富士通將軍、台灣樂金、禾浚、良峰塑膠機械、和泰興業、東元電機、東穎惠而浦、盟昆、詮宏、達富、歌林、聲寶等知名大廠。能源局指出,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將採正面表列方式,規定哪些品項的電器或能源設備需強制標示能源效率,目前內部討論的品項包括冷氣機、電冰箱、洗衣機、除濕機、螢光燈管及螢光燈泡等。而能源管理法修正並將訂定罰則,新規定上路後,不符合規定者,主管機關應通知業者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鍰;屆期仍不改善,並可連續處罰。能源表示,能源管理法若能順利於本會期通過,能源標示相關辦法或公告將在修法後半年內訂出,業者至少會有半年的緩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