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億被扣 東森抗告遭駁回
台北地檢署本月初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東森集團資產12億1,229萬餘元獲准,東森集團認為該款項為東森公司所有,並非總裁王令麟的私產,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但高院昨(18)日駁回抗告。東森集團因為財務困窘,要求美商凱雷集團退還王令麟投資瑞利公司的股款5,558萬美元,北檢認為其中新台幣12億1,229萬餘元是王令麟詐欺與背信的犯罪所得,擔心退款後會遭東森集團提領留用,隨即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犯罪所得獲准,創下司法審判中查扣不法所得的最高金額。台北地院認定該12億1,229萬餘元是王令麟為了與凱雷簽訂每股32.5元的股權買賣契約,以每股20元的低價向不知情的東森媒體小股東收購股份的不法利益,加上背信使亞太固網低價出售Cable Modem業務造成的損失,屬王令麟的犯罪所得,應予以扣押,並暫時由中信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