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大通估 中華銀每家分行成本2.7億
中央存保宣布匯豐銀成功標下中華銀後,新台幣四七五億的賠付金額,讓外資好奇中華銀每一家分行的實際購買成本為何?摩根大通金融股分析師許世德估算,潛在壞帳以損失三成計,匯豐銀取得每家分行的成本約為二.七億元。單就賠付匯豐的四七五億元來看,等於成功將中華銀標售後,每一家分行還要倒貼三億七千萬元;不過投銀人士指出,衡量問題銀行的投資效益,重點在於視其每一家分行價值為何,且政府不可能做賠本生意,匯豐銀也表示會再增資。摩根大通內部估算,中華銀除了帳面淨值負逾二九一億元、不良債權逾一零一億之外,目前帳列的七四八億放款,潛在壞帳損失率保守以三成估計,潛在呆帳損失至少還有一七九億元。因此,RTC與中央存保共同賠付四七五億元,相較於中華銀調整後淨值高達五七二億的缺口,匯豐銀仍須另行支出九七億的購買成本,換算成中華銀三六家分行的價值,每一家分行購買成本為二.七億元。相較之下,中信銀標售花企三一家分行,每家分行的取得成本為一.七三億元;國泰世華銀標售中聯信託二十家分行,每家成本高達三.七億元,匯豐銀不是買得最貴,也不是最便宜。薛翔之/台北報導中華商銀標脫,財金部會聯手向王又曾算總帳!金管會官員指出,過去金管會對王又曾的行政處分,透過外交單位,將懲處文件寄送至其美國落腳處,皆遭退回,因此以公告在金管會網站「公示送達」的方式,也就是說,就算「王又曾不收,六十天後,就算生效了!」公告的內容包含兩項處分,其一是王又曾在中華商銀出售雙卡不良債權,給翊豐資產管理公司過程中,未忠實執行職務並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導致銀行遭到損害,有礙銀行健全經營,依照銀行法規定,解除他的董事職務。第二則是王又曾在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份的中華商銀董事會決議中,涉及違反銀行法的授信限額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