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力山大卡友主張爭議款 限期12月31星期一前
亞力山大卡友向發卡銀行主張爭議款,以十二月卅一日為期限。銀行公會與金管會、信用卡業務機構昨日共同開會後決定,由公會擬訂申請的制式表格,並盼亞力山大消費者能在今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前,完成申請程序。那是不是說,明年以後是否就無法提出申請?銀行公會僅表示,是希望持卡人「儘量」能在該日期以前,備妥相關交易文件向發卡機構,提出爭議帳款申請,持卡人較有保障,發卡銀行在處理上,也較順暢。各單位昨日主要取得兩大共識,包括:一、各發卡機構應在亞力山大案的持卡人,檢附相關交易文件後,受理持卡人申請爭議帳款。第二、銀行公會擬定完成申請爭議帳款的聲明書、應檢附的相關交易文件種類,及各發卡機構指定的單一聯絡窗口,以利持卡人申請和詢問。銀行公會也進一步說明,申請爭議款的適用範圍,是以使用信用卡採一次付款,但繳款時間未到期者(亦即可能是近一個月內才申請亞力山大會員者),或是信用卡分期付款、且款項尚未繳清者。至於款項已完全付清者,公會主管指出,「銀行不是慈善事業呀!」該部分的損失,銀行無法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