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華票違法放款王令麟拒證言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審理力華票券違法對利害關係人放款弊端,法院提訊因另涉東森集團弊案遭到羈押的王令麟出庭作證。不料王令麟在合議庭查詢他是否願意作證時,立即起身表示「拒絕證言」,並推說,自從學校畢業,其父王又曾即以他的名義購置不動產或關係企業股票,提供給七十多家關係企業作擔保,向力華票券等金融機關融資,而私人印鑑與大小章都掌握在其父手中,他只是父親的「人頭」,根本不清楚作了多少擔保與背書。王令麟在昨天下午的庭訊中相當沉著,當審判長李英豪詢問他是否願為力華票券的違法放款作證時,王令麟不暇思索馬上起身表示,根據刑訴法規定「拒絕證言」。但合議庭經評議後說,「我要問你的若與犯罪有關,你可以拒絕,其他你要作證」。即發問,你擔任力霸、嘉食化、中華銀、力華票、嘉新等六大公司董事多年,是否知道力霸集團旗下七十多家關係企業從八十七年起即無營業?王令麟答,不清楚。王令麟說,父親王又曾掌握力霸集團所有人事、財務、業務,他自學校畢業起,印鑑及大小章等都由父親保管。他說「我只是父親的人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