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因分割辦理減資
1.事實發生日:100/03/182.發生緣由:(1)配合本公司分割新設「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稱暫定,以下簡稱新設公司),本公司並配合於分割後更名為奇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名稱暫定),並由新設公司發行新股予本公司之全體股東作為對價,故本公司相對進行減資。(2)減資金額:新台幣1,985,027,070元(3)消除股份:198,502,707股(普通股178,085,377股及特別股20,417,330股)(4)減資比率:40.83466%(5)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876,105,780元(分為普通股258,027,908股及特別股29,582,670股)(6)預定股東會日期:100年5月9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減資案擬提100年5月9日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決議及呈主管機關同意後,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目前暫訂為100年7月1日)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