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興建桃園觀音廠土建工程合約及土建材料合約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桃園縣觀音鄉觀玉段65地號。2.事實發生日:100/3/14~100/3/14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23,263坪;總金額新台幣852,5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麗明營造(股)公司,非本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分9階段; (1)10%預付款;(2)15%進度款;(3)10%進度款;(4)10%進度款;(5)10%進度款; (6)15%進度款;(7)15%進度款;(8)5%進度款;(9)10%驗收款。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交易之決定方式:公開招標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議價,由採購處依公司核決權限經相關主管核准。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興建本公司桃園觀音廠土建工程。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21.其他敘明事項:土建工程合約金額為新台幣682,000,000元;土建材料合約金額為新台幣 170,500,000元;合計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852,500,000元。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