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更正補充本公司決議九十九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更正補充本公司決議九十九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99年7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計新台幣60,000,000元。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8月13日金管證發0990042760號函核准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國際貿易業。(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南縣台南科學工業園區新市鄉創業路2號5樓。(四)公告方式:依法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公告。(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章程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835,862,36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計新台幣60,000,000元,發行新股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2.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5%計9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認購不足部分,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餘5,100,000股,由原股東依持股比例每仟股依發行價格認購61.0148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成整股,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認購不足部分,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4.溢價發行價格訂為每股24元。5.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份相同。(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完成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895,862,360元整,分為89,586,236股,每股面額10元。(九)增資計劃:購置機器設備及附屬相關設備。(十)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十一)股款代收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十二)股款存儲價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十三) 股款繳款期間:自民國99年8月30日至99年9月3日止,為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逾期未繳款者,喪失其認購權利。(十四)章程最新修訂日:民國99年5月21日。三、茲訂於99年8月22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規定自99年8月18日至99年8月22日為股票停止過戶登記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必請於99年8月17日下午四點三十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8月17日寄達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十七號二樓),電話:02-2361-1300。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