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公告九十九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催繳通知
1.事實發生日:99/08/10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九十九年八月九日截止,經查尚有部份股東未繳納股款;爰依據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催繳期限自民國自九十九年八月十日起至九十九年九月九日止,逾期未繳視同放棄認股權利,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募足之。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駕臨收款機構:玉山商業銀行暨全省各分行繳款,逾期未繳,即喪失其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