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碁光能公告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主旨: 公告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申請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30元乙案,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9年7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6918號函核准在案。二、擬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10%,計1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餘9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持有股數,每仟股認購42.654股,採溢價發行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30元,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及原股東與員工認購不足之部分,由董事長洽請特定人以發行價格認購之。三、上項現金增資案之認股基準日擬定於99年7月28日,停止過戶期間:99年07月24日至99年07月28日。四、原股東及員工認股部份之繳款期間定於99年08月01日至99年08 月09日;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由董事長於99年08月10日至99年08月16日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五、本次發行新股之現金增資基準日暫訂於99年08月17日;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或因客觀環境而必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六、本次增資股票依法辦妥變更登記後 30日內洽辦增資股票發放,但配合申請興櫃掛牌作業,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