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營業讓與債權人公告 2010/07/26 1.事實發生日:99/07/23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99年7月23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將有價證券融資融券業務及轉融通業務營業權以新台幣6500萬元讓與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各債權人如有異議,應自99年7月26日至8月25日之期限內,以書面向本公司表示異議。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臨時會決議內容 下一則: 富邦綜合證券(股)公司公告董事長變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