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99/06/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吳敏求董事:旺宏電子(股)公司 代表人:游敦行董事:旺宏電子(股)公司 代表人:葉沛甫董事:明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柯開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董事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吳敏求董事:旺宏電子(股)公司 代表人:游敦行董事:旺宏電子(股)公司 代表人:葉沛甫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吳敏求:旺宏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旺宏電子(股)公司 代表人:游敦行:迅宏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旺宏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蘇虹西路55號迅宏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蘇虹西路55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旺宏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積體電路系統及其應用軟體之設計、修改及測試以及有關之技術諮詢服務。迅宏科技(蘇州)有限公司:研發、測試軟件及系統集成,銷售本公司所開發之產品,並提供相關技術諮詢服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