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99/06/1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邱顯達 董事陳利莉 董事(旺聖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朱鴻財 董事曾振益 董事葉千慈 董事(禾世通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徐啟勝 獨立董事蔡素娥 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邱顯達 董事朱鴻財 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邱顯達 董事:鋐達企業(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福建長泰福華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昆山振嘉精密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朱鴻財 董事:昆山振嘉精密電子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鋐達企業(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九龍灣臨興街32號美羅中心一期11樓22室福建長泰福華電子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長泰縣武安鎮興泰工業區保稅路昆山振嘉精密電子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玉山鎮環慶路2588號11號樓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鋐達企業(香港)有限公司:變阻器及電位計之產銷業務福建長泰福華電子有限公司:可變電阻器、電位器、塑膠及五金零件之產銷業務昆山振嘉精密電子有限公司:電腦、通訊和電子連接器的設計、製造和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