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鋐達企業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6/252.發生緣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有價證券停止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01/6/20金管證發字第1010027112號核准在案。
1.事實發生日:101/06/052.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股東會常會決議事項。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股東會日期:101/06/05 二、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承認100年度決算表冊及合併報表案。 (2)通過承認100年度虧損撥補案。 (3)通過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4)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 (6)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7)通過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三、年度財務報告業經股東會承認。
1.事實發生日:101/06/05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東會決議撤銷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5/112.發生緣由:本公司之子公司HUNG TA (HT) ENTERPRISE (B.V.I.) CO.,LTD.擬向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申請增加USD50萬元融資,由本公司為該融資之保證人 並背書保證。 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召開101年度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05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07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05公告內容:一、 開會時間:101年6月5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正。二、 開會地點:桃園市桃鶯路398號(住都大飯店源隆廳)三、 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概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及合併報表報告。3.100年度大陸投資情形報告。4.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100年度決算表冊及合併報表案。2.承認100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4.修訂「公司章程」案。5.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四)臨時動議。四、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1年4月6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199巷3號B1-1 電話: (02)2701-1918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1年4月6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199巷3號B1-1),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1年4月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無五、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1年4月2日起至民國101年4月1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1年4月11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鋐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桃園縣八德市福德一路62巷42號),電話:(03)3638991。六、其他應公告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01-1918)。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701-1918)。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電話:(03)3638991,並副知證基會。七、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3/15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開會時間:101年6月5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正。 二、開會地點:桃園市桃鶯路398號(住都大飯店源隆廳) 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及合併報表報告。 3.100年度大陸投資情形報告。 4.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0年度決算表冊及合併報表案。 2.承認100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 4.修訂「公司章程」案。 5.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四)臨時動議。 四、停止過戶起迄日期: 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07 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05 五、依公司法第172-1、192-1條規定,自101年4月2日起至4月11日止 於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1年4月11日 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受理地點:鋐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處(桃園縣八德市福德一路62巷42號)
1.事實發生日:101/03/15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撤銷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3/15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不予分派股利。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12/16 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 展望未來經濟環境險峻,且公司股票長期於興櫃巿場交易情形不佳,以致於股價低落,復考量當前營運狀況而調整原訂上櫃之規劃時程,故本公司董事會於100年12月12日決議通過終止上櫃輔導及撤銷興櫃市場掛牌買賣,並向櫃買中心申請,俟適當時機,再重新規劃股票掛牌事宜。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 依財團法人櫃買中心公告,自100年12月30日起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12/12 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 展望未來經濟環境險峻,且公司股票長期於興櫃巿場交易情形不佳,以致於股價低落,復考量當前營運狀況而調整原訂上櫃之規劃時程,故本公司董事會於100年12月12日決議通過終止上櫃輔導及撤銷興櫃市場掛牌買賣,並向櫃買中心申請,俟適當時機,再重新規劃股票掛牌事宜。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 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之次十五日起終止買賣。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12/12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 朱鴻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12/12~102/06/16 8.新任生效日期:100/12/12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9/1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曾振益 鋐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董事辭任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6/17~102/06/16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9/15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 曾振益先生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董事 曾振益先生辭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8/29~102/06/16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8/312.公司名稱:鋐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上半年度合併損益表,基本每股盈餘誤植為0.71,正確基本每股盈餘額應為-0.71。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3/282.公司名稱:鋐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原董事會通過為HUNG TA (HT) ENTERPRISE (B.V.I.) CO.,LTD.背書保證美金50萬元整,並將HUNG TA (HT) ENTERPRISE (B.V.I.) CO.,LTD.所借資金貸與福建長泰福華電子有限公司,因申報疏誤致公告內容有誤。6.因應措施:1.重新依照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及第25條之規定公告上述情事。2.更新100年4月至7月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餘額。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3/28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福建長泰福華電子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HUNG TA(HT) ENTERPRISE(B.V.I.) CO.,LTD.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060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資金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95604(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84465.計息方式:USD 30萬元,利率2.772%USD 20萬元,利率2.735%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一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90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3/28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HUNG TA(HT) ENTERPRISE(B.V.I.) CO.,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投資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151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5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融資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0524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1711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2)日期:與銀行解除融資合約時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5151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9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8.99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8/102.公司名稱:鋐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公告疏誤,原公告資金貸與,應屬借款擔保。6.因應措施:更正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0/06/21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及合併報表案。(2)通過承認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案。(3)通過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4)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5)通過解除法人代表人董事競業禁止行為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0/06/2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陳慶源 董事(旺聖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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