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擬議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2010/04/09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09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4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擬議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送監察人查核後,提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承認。2.前項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通過後,再行訂定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期。3.九十八年估列員工紅利1,600,000元;董監酬勞480,000元。 上一則: 為因應公司治理及內部管理之需要,自查核民國九十九上半年度財務 下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