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全電訊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
主旨: 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5/31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02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5/31 公告內容: 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十二日 康字(99)第001號主旨: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規定及本公司九十九年三月十二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五段六0九巷八號地下一樓(湯城文化會館)三、 會議主要內容:(一) 報告事項:1、 九十八年度營業狀況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二) 承認事項:1、 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2、 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正公司章程案 (四)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如欲於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其受理處所為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五段609巷10號3樓之1(本公司公關暨法務處),受理期間為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三日至九十九年四月二日。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日起至九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九年四月一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查詢。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七、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