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佑實業九十八年度增資股票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
主旨: 倉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八年度增資股票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中華民國99年1月4日倉字(外)第 099010001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現金增資新臺幣10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期貨局98年9月10日金管證一字第0980047123號函核准公開發行,並報奉經濟部98年12月15日經授商字第 098012856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及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99年1月8日(星期五)起發放並興櫃買賣。二、本次增資股票有關事項公告於後:1.原發行股份:普通股81,631,55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816,315,590元。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股票: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00,000,000元。3.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4.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5.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二)二三八九二九九九。三、股票發放及興櫃買賣日期:訂於99年1月8日(星期五)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興櫃買賣,敬請各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增資新股領取單」並蓋妥原留存印鑑後,郵寄或親臨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領(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一一九七三號信箱),未曾繳交印鑑卡之股東請攜帶股東本人及代領人身份證明文件辦理。四、股東若採行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方式配發增資股票且已辦妥手續者,其配發之股票將於興櫃買賣當日直接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內,無需辦理領取手續。五、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