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98年12月29日產品供應合約書之第一次增補協議簽訂。
1.契約或承諾變更日期:98/12/29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上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該公司董事為本公司前十大股東4.變更之原因:穩定供貨品質。5.變更之內容:如下1.依本合約第七條第二項通知更換貨品之金額累積達年度最低保證金額之50%。2.上祐未依本合約第七條第二項所定期限更換本產品。3.上祐交貨產品品質無法符合本產品之規格,致影響本公司接單有具體事證。於上述任一情事之一時,上祐應於當年12月31日前返還依本條第一項第一款所收執但尚未兌現之最後一年度銀行本票予本公司。本公司已於98年12月29日收回原開立未兌現之99年至100年本票共計新台幣6500萬元整,並重新開立預付貨款本票如下:採購年度 本票到期日 金額(單位:新台幣仟元)99  99.01.10  6,000100  100.01.30  8,000100  100.05.30  8,000100  100.09.30  7,000101  101.01.30  9,000101  101.04.30  9,000101  101.07.30  9,000101  101.10.30  9,000合計  65,000註:每年金額超過50%以上至100%部份,可遞延留用。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創造營收並穩定供貨來源。7.其他應敘明事項:1.保證採購量:因採購之品項眾多,且於合約有效期內價格均無變動,故訂定各年度之保證採購金額,並逐年得依市場狀況調整保證採購金額。2.簽約之必要性說明:Ⅰ.公司已完成數項醫療產品,並持續開發新產品,且因原料供應商較少,為保障供貨之數量、品質符合公司需求,避免供貨中斷之風險。Ⅱ.避免供應商被大型同業併購,導致中斷供貨風險。Ⅲ.約定採購條件,穩定公司原料品質及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