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龍泰事業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3/22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3.因應措施:依法進行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如下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8上午十時整 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工業東一路八號(本公司會議室)。 召集事由:如下 (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查核101年度各項表冊報告。 3.報告本公司大陸投資情形。 4.報告股東提案未受理情形。 5.報告本公司背書保證辦理情形。 6.報告本公司資產減損情形。 7.報告本公司停止私募案。 (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本公司申請撤銷公開發行案。 2.本公司停止適用公開發行等相關規章辦法案。 3.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4.董事、監察人改選案。 5.新任董事競業限制解除案。 (四)臨時動議。 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30 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8 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日期自102/04/30日~102/06/28日,持有本 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務請於102/04/29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 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地址:台北郵政第11973號信箱)。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 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尚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二)二三八九二九九九。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2年4月 24日起至民國102年5月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 請於民國102年5月3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 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本公司股 務室(地址:300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一路八號)。 (3)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驗證機構為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
1.事實發生日:102/03/22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提請股東會決議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依法令規定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比照重大訊息辦理資訊公開。4.其他應敘明事項:(1)考量公司未來營運,董事會擬提請股東會決議向證期局申請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 (2)本公司預訂於民國102年6月28日召開股東常會,相關召集事由,請 投資人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 (3)實際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日依證期局公告為準。
公告序號:1主旨: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2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3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8公告內容: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8上午十時整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工業東一路八號(本公司會議室)。召集事由:如下(一)報告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查核101年度各項表冊報告。3.報告本公司大陸投資情形。4.報告股東提案未受理情形。5.報告本公司背書保證辦理情形。6.報告本公司資產減損情形。7.報告本公司停止私募案。(二)承認事項:1.承認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101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本公司申請撤銷公開發行案。2.本公司停止適用公開發行等相關規章辦法案。3.修訂本公司章程案。4.董事、監察人改選案。5.新任董事競業限制解除案。(四)臨時動議。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3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8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日期自102/04/30日~102/06/28日,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務請於102/04/29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地址:台北郵政第11973號信箱)。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尚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二)二三八九二九九九。(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2年4月24日起至民國102年5月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5月3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本公司股務室(地址:300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一路八號)。(3)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驗證機構為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將生醫事業相關營業分割新設予碩晨生醫 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101/10/11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決議分割。3.因應措施:依法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如下本公司為專業分工及組織重整,以提高競爭力及經營績效,擬將原有生醫業務事業之相關營業(含資產及負債)分割移轉予擬新設成立且百分之百持股之碩晨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分割目的:專業分工及組織重整,以提高競爭力及經營績效。分割後預計產生之效益:經營效率及市場競爭力提昇。分割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本案係屬組織重組,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無重大影響。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按分割標的計算換股比例基準日之營業價值預計每10元換取碩晨公司普通股壹股,由本公司於分割基準日取得碩晨公司普通股4,000仟股。前揭換股比例係參酌獨立專家之評估意見訂定之。預定完成日程:分割基準日暫定民國101/12/27。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1) 就本分割案所分割讓與給碩晨生醫之營業資產及負債,其權利義務自分割基準日起,由碩晨生醫概括承受,如需辦理相關讓與手續,本公司應配合之。(2) 碩晨生醫就和益化學於分割基準日前所負債務,於碩晨生醫受讓營業之出資範圍內,負連帶清償責任。但債權人之連帶清償責任請求權,自分割基準日起二年內不行使而消滅。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1)受讓公司:碩晨生醫股份有限公司(2)所營業務:一、 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二、 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三、 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四、 F404010國際貿易業。五、 I501010 產品設計業。《研究、開發、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1).醫療耗材:聚乙烯縮醛醫療用相關耗材。(2).前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分割之相關事項:本公司擬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合資產及負債)係參酌其截至民國101年6月30日止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財務報表之帳面價值,固定資產部份再推算截至民國101年12月27日之帳面價值進行預估,其中擬分割讓與之資產帳面價值為新台幣40,000仟元,經計算其營業價值為40,000仟元。本公司於分割基準日預計取得碩晨公司普通股4,000仟股。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其他敘明事項:本次交易對股東稅負之影響:本案因屬不減資分割,未涉及原股東之股權異動,對於股東稅負並無影響。
1.事實發生日:101/10/112.發生緣由:如下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0/11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11/15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工業東一路八號(本公司會議室)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二)討論事項:1.本公司生醫業務之部份相關營業分割及分割計畫承認決議案。2.訂定分割新設公司之章程案。(三)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10/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11/15(1)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日期自101/10/17日~101/11/15日,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務請於101/10/16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地址:台北郵政11973號信箱)。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十五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尚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二)二三八九二九九九。
1.事實發生日:101/08/28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0年10月1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案,依證券交易法第43-6條第7項規定,私募普通股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 屆滿前一年辦理完成。現因期限將屆且基於考量資金籌資市場狀況及其時效 性與可行性,本公司於剩餘期限內已無繼續私募之計劃,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 3.因應措施:依法令規定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比照重大訊息辦理資訊公開。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事實發生日:101/05/042.發生緣由:現任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謝淑娟因家庭因素提出101年5月31日離職。3.因應措施:依法進行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1.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謝淑娟、經理 2.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袁育如、經理 3.新任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袁育如經理於101年6月1日就任
1.事實發生日:101/05/042.契約相對人:上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該公司董事為本公司前十大股東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1/05/04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補充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15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17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5公告內容: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15上午十時整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工業東一路八號(本公司會議室)。召集事由:如下(一)報告事項: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查核100年度各項表冊報告。3.報告本公司大陸投資情形。4.報告股東提案未受理情形。5.報告本公司背書保證辦理情形。6.報告本公司資產減損情形。(二)承認事項:1.承認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100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2.獨立董事補選案。(四)臨時動議。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5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日期自101/04/17日~101/06/15日,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務請於101/04/16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地址:台北郵政11973號信箱)。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尚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二)二三八九二九九九。(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1年4月11日起至民國101年4月2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1年4月20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本公司股務室(地址:300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一路八號)。(3)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驗證機構為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
捌、其他應敘明事項:無/*TL 40 3394 龍泰 101/03/16 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事宜。公告序號:1主旨: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15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17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5公告內容: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15上午十時整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工業東一路八號(本公司會議室)。召集事由:如下(一)報告事項: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查核100年度各項表冊報告。3.報告本公司大陸投資情形。4.報告股東提案未受理情形。5.報告本公司背書保證辦理情形。6.報告本公司資產減損情形。(二)承認事項:1.承認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100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獨立董事補選案。(四)臨時動議。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5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日期自101/04/17日~101/06/15日,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務請於101/04/16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地址:台北郵政11973號信箱)。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尚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二)二三八九二九九九。(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1年4月11日起至民國101年4月2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1年4月20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1.董事會決議日:101/02/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蔣憲清專案協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除利益迴避人蔣憲隆外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蔣憲清專案協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龍鉅超潔淨科技(蘇州)有限公司總經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太倉市沙溪鎮岳王開發區千步涇河東側。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經營無塵衣超大型潔淨工程及無塵室及無菌室用耗材用品之生產、加工、銷售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且採權益法認列轉投資損益之子公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因減資辦理全面換發股票通知公告內容:本公司有價證券減資股票換發作業,經100年10月1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辦理,業經100年11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5194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經100年12月08日完成資本變更登記。茲訂定有關作業事項如下:一、1.應換發之有價證券總數及總金額:(1)應換發之有價證券,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有價證券,計普通股27,206,4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72,064,000元整。(2)本次銷除已發行股份4,971,604股,減資新台幣49,716,040元。(3)減資後換發股票22,234,79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22,347,960元。2.換發有價證券之換發比率:依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之股票,每仟股換發817.263434股,減資比率為18.2736566%,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比率計算給付現金,現金不滿壹元,四捨五入至元為止,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3.本次換發之有價證券分為大面額、壹仟股、不定額股三種。4.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5.減資換發有價證券日期:茲訂定100年11月28日為減資換票基準日,並自100年11月24日起至100年11月28日止停止舊股票轉讓過戶登記。6.換發有價證券之日期:預定101年1月11日起開始接受換發。二、換發普通股手續、應備文件及換發地點:1.請股東應持舊規格有價證券、留存印鑑及換發有價證券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換發手續。2.郵寄申請換發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3.換發地點:「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三、其它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1.事實發生日:100/11/03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決議減資基準日3.因應措施:依法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經100年10月1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擬辦理減資新台幣49,716,040元彌補虧損案,業經100年11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5194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減資基準日相關事宜經股東臨時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3)董事長擬定減資相關資訊如下:A.減資基準日:100/11/28B.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11/24C.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11/28D.減資比例 18.2736566%,每仟股換發817.263434股。(4)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5)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日期自100/11/24日~100/11/28日,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務請於100/11/23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地址:台北郵政11973號信箱)。
1.事實發生日:100/10/142.發生緣由:依100年股東臨時會決議3.因應措施: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如下(1)股東會日期:100/10/14(2)重要決議事項:A.通過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案。B.通過本公司辦理私募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00/10/142.發生緣由:依100年股東臨時會決議3.因應措施: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如下1.股東會日期:100/10/142.本公司目前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72,064,000元2.減資金額:新台幣49,716,040元3.消除股份:4,971,604股4.減資比率:18.2736566%5.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222,347,960元(即每仟股換發817.263434)6.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7.本案俟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辦理減資相關事宜。8.本案之相關事宜,若因事實需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時,授權董事會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0/10/14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因應未來營運資金需求並強化財務結構,並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等因素,擬依證券交易法第43之6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預計18,000,000 股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 第6 項規定辦理私募應說明事項,並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預計分2次辦理,相關說明如下:(1)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之八成,依訂價原則及100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淨值試算之私募價格不低於10.39元,惟實際定價日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並依訂價原則訂定私募價格。(2)私募特定人選擇方式與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A.特定人之選擇方式: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規定辦理,並擬以策略性投資人為優先,其相關資格由董事會審查之。因目前尚未洽定應募人,如應募人為內部人或關係人可能名單如下:蔣憲隆(本公司董事長)、周行(本公司副董事長)、沈品秀(本公司董事) 、呂超英 (本公司董事) 、高正新(本公司董事) 、張啟忠(本公司監察人) 、郭玉玲(本公司監察人) 、徐陳平(本公司總經理),實際應募人待實際認購私募時,於私募專區中說明。B.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為因應市場競爭及本公司長期營運規劃,本次私募之應募人擬以策略性投資人為優先實有其必要性,藉由策略性投資人及其資金之引入,除可改善本公司財務結構以維繫市場競爭力外,並可藉由其協助,強化本公司客戶結構及提升市場知名度,對未來公司營運獲利之成長及市場佔有率之提升應有相當程度之貢獻,對股東之權益應無重大之影響。(3)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A.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因應未來營運資金需求及償還銀行借款,考慮募集資金之難易度及時效性等因素,擬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 規定,選擇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募集款項。B.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及進度:預計辦理次數:二次第一次預計私募股數13,000,000 股,私募之資金用途為:1.承接新訂單之營運週轉金2.自動化設備投入3.新產品開發4.生醫產品市場推廣5.償還銀行借款6.因應景氣變化的衝擊第二次預計私募股數5,000,000股,私募之資金用途為:1.新產品開發(生醫產品認證及臨床費用)2.生醫產品市場推廣第一次及第二次預計達成效益:1.提昇營收與獲利2.強化公司競爭力3.降低公司利息費用4.改善財務結構。資金運用進度預計於資金募足後三年內運用執行。(4)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 規定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之普通股自交付起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並據以向主管機關完成申報補辦私募普通股股票公開發行程序。(5)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或任何與本次私募有關未盡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示或法令修改而需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及進度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於不違反本議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亦擬請股東會於不違反本議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0/10/14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減資事宜,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之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如下(1)股東會日期:100/10/14(2)本公司業經100年10月14日10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本公司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72,064,000元,發行股份為27,206,400 股,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新台幣49,716,040 元,並銷除已發行股份4,971,604股,減資比例18.2736566%,即每仟股減少約182.736566 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22,347,960元,發行股份為22,234,79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3)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規定,公告減資事宜。(4)本公司債權人對於前項減資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100年10月15日至100年11月14日)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異議(郵寄本公司: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工業東一路八號,電話03-5773398),逾期未表示者視為無異議。(5)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9/162.發生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股東臨時會補充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開會日期:100/10/1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9/15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10/14公告內容:一、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工業東一路八號(本公司會議室)。二、召集事由:如下(一)報告事項:無。(二)討論事項:1.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案。2.本公司辦理私募案。(三)臨時動議。三、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日期自100/09/15日~100/10/14日,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務請於100/09/14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地址:台北郵政11973號信箱)。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十五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尚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二)二三八九二九九九。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
公告序號:1主旨:補充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3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5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3公告內容:一、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工業東一路八號(本公司會議室)。二、召集事由:如下(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查核九十九年度各項表冊報告。3.報告本公司大陸投資情形。4.報告股東提案未受理情形。5.報告本公司背書保證辦理情形。6.報告本公司資產減損情形。7.報告本公司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8.報告本公司停止上櫃輔導與撤銷興櫃掛牌情形。(二)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章程。(四)臨時動議。三、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日期自100/04/25日~100/06/23日,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務請於100/04/24日下午五時前(因最後過戶日為100年4月24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提前至100年4月22日)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地址:台北郵政11973號信箱)。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尚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二)二三八九二九九九。(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0/04/20日至100/04/29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提出並敘明聯絡人、聯絡方式及股東戶號或身份證字號,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本公司股務室(地址:300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一路八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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