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12/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廖一峰總經理、陳秀鑾副總經理、林俊雄副總經理、李昌黎協理、楊娥美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因利益迴避之董事外,其餘出席董事同意,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上列經理人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轉投資公司職務之競業禁止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廖一峰總經理、陳秀鑾副總經理、林俊雄副總經理、李昌黎協理、楊娥美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廖一峰總經理-深圳大欣電子五金廠總經理、深圳泰榮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陳秀鑾副總經理-深圳大欣電子五金廠、深圳泰榮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林俊雄副總經理-深圳大欣電子五金廠副總經理李昌黎協理-深圳泰榮科技有限公司監察人楊娥美經理-深圳泰榮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深圳大欣電子五金廠-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松崗鎮潭頭村西部工業園B4區深圳泰榮科技有限公司-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金運世紀大廈08層08H號房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腦、電子產品及其週邊相關零組件、模組及配件之批發、進出口及相關配套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列公司係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將依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