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九十八年現金增資催繳公告 2009/12/28 1.事實發生日:98/12/28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八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98/12/25截止,經查尚有部分員工及原股東迄未繳納繳納現金增資股款3.因應措施: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自民國98年12月28日至99年01月28日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時間持原繳款書,駕臨第一銀行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者,即喪失其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 下一則: 和昇休閒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99年股東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