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泰科技因分割減資股票換發作業暨減資新股掛牌公告
主旨: 本公司因分割減資股票換發作業暨減資新股掛牌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經九十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因分割減資新台幣 275,193,100元,銷除已發行普通股股票27,519,310股,每股面額10元,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11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 0980060802號函核准在案。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412,789,640元,已發行普通股為41,278,964股,每股面額10元。並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98年12月11日園商字第0980034350號函核准在案。二、茲將股票發放相關事項公告如后:1、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 68,798,27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87,982,740元。2、本次減資股票:普通股27,519,3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計新台幣275,193,100元。3、減資後股票:普通股41,278,96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12,789,640元。 4、減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5、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採無實體發行。6、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三、本次減資之普通股股票訂於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日(星期三)起換發並於同日上興櫃買賣,換發方式如下:1.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留存印鑑、集保存摺影本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換發股票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2.舊股票已送存集保戶股東,逕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代辦換票,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3.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除依前述方式辦理外,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郵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收件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4.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