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八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事宜及增列議
1.事實發生日:98/12/032.發生緣由:原本公司召開九十八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誤植為董事會通過召開九十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及增列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有關公司法第209條「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因應措施:(一)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本公司董事會98年11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98年股東臨時會會議議程及相關資訊如下:(二)開會日期:九十九年一月十五日(星期五) 上午9時(三)開會地點: 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16號(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325教室)(四)會議內容1.選舉事項(1)補選董事三席案2.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有關公司法第209條「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散會(五)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8/12/17(六)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1/15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