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催繳股款公告 2009/11/23 1.事實發生日:98/11/232.發生緣由:本公司98年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業已於98/11/20屆滿,惟尚有部份員工及原股東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股款催繳期間自98/11/24~98/12/24止。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納者,即喪失其認股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簽訂現金增資代收價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下一則: 慶鴻機電九十八年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日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