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撤銷減資案 2009/11/10 1.事實發生日:98/11/09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0980057952號函)同意廢止原98年9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44183號函核備本公司申報生效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339,669,54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3,396,695,400元乙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證期局同意德寶營造申請廢止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案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收到臺北地院民事裁定確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