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與擎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無形資產轉讓合約
1.事實發生日:98/10/15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擎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係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8/10/15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出售本公司已投入開發多媒體控制晶片事業相關之無形資產,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申請權與營業秘密等未列示於財務報表中之無形資產。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公司財務、業務有正面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擎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術發展及營運需要。9.其他應敘明事項:分別經由本公司及擎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年10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授權本公司董事長代表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擎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代表擎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