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準精密98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
主旨: 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98年4月23日及98年10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新台幣30,000,000元,發行新股3,000,000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3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2,7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90.3股,小數以下全數捨去至股為止。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原股東放棄認股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按每股新台幣10元發行,共募集新台幣30,000,000元,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並可參與本年度配股、配息之權利。本次現金增資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8年9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50588號函核准在案。三、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各種模具(金屬模具、塑膠模具、鑄造用模具、木製模具等)製造加工買賣業。(2) 精密夾具、模具、精密機械、五金零件、精密電子零件製造加工買賣業。(3) 特殊機械、精密機械之設計製造加工買賣業。(4) (I.C)電子零件製造及買賣。(5) 航空引擎與結構之模具設計製造及航太零件之設計與製造業務。(6) 有關前項進出口貿易業務。(7) CA04010 金屬表面處理業。(8) 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9) 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自動化煤倉設備)(10) CF01011 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11)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總額新台幣六億元,分為六仟萬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肆億玖仟玖佰萬元,分別為特別股貳仟萬股及普通股貳仟玖佰玖拾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縣仁武鄉八德二路168號(五)公告方式: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屆任期至100年6月28日止。(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六十七年三月六日訂立。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六日第二十四次修正。(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本次增資原股東認股總數為2,70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90.3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原股東放棄認股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2)本次增資員工認股總數為300,000股。依員工認股辦法發給認股繳款書認股。(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529,000,000元,分別為普通股32,900,000股,特別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十)增資計劃:償還銀行借款以改善財務結構。(十一)代收股款銀行:待簽約後另行公布。(十二)認股繳款期限:自民國98年11月2日至98年11月25日止。憑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銀行辦理繳款手續,逾期繳款者視為放棄認股權利。(十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十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經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四、經本公司民國98年10月7日董事會決議訂定民國98年10月31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98年10月27日起至98年10月31日止為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提前於98年10月26日(星期一)15時0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本公司股務代理,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妥過戶手續。凡股票存於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之集保帳戶者,本公司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股東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