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12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9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16號B2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一○九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4)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5)修訂「道德行為準則」部份條文案。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財務表冊。(2)本公司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2)制訂「董事選任程序」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5/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9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民國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6月2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民國110年4月29日(因最後過戶日4月30日適逢假日,故提前至4月29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0年5月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110年股東常會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之期間地點如下:受理期間:110年4月24日至110年5月4日下午五點整,以送達為憑,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0年5月4日下午五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附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16號7樓之1,電話:02-8227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