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合併增資基準日案
1.事實發生日:98/09/15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安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併3.因應措施:依合併契約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案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八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4552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消滅公司安吉公司每一股換發本公司合併後股份0.9437股,共計換發33,491,374股,另安吉公司持有發行之33,491,374股則於合併時予以註銷,合併後實收資收資本額為345,697,000元,分為34,569,700股。(三)本案訂定九十八年九月十六日為合併增資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