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鼎公司配發現金股利相關基準日公告
主旨: 技鼎股份有限公司配發現金股利相關基準日公告 公告內容 一、依據: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二、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 98年09月26日 至 98年09月30日三、公告事項:(一)年度: 98 第 1 次除權/除息(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額 定: 50,000,000 股、金額: 500,000,000 元,每股面額: 10 元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 股): 22,973,920 股、金額:229,739,200 元,每股面額: 10 元已完成變更登記: 22,973,920 股、金額:229,739,200 元,每股面額: 10 元(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訂立章程日期:民國77年8月13日最近一次修訂日期:民國97年6月27日(四)本次增資總額: ☉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有償)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特別股 : 0 股,每股認購金額: 0.00 元/股,其中 a.公開承銷: 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b.員工認購: 0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c.原股東認購: 0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年 月 日 ,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年 月 日*(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盈餘轉增資: 2,412,262 股*資本公積轉增資: 0.0 股*員工紅利轉增資: 0 股,佔盈餘轉增資之比例:0 %*共計 2,412,262 股,金額: 24,122,620 元*其他應公告事項(如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之說明):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並無重大影響(五)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1.05 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 105.00 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 0 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0.00 元認購 ☉普通股○特別股 0.00 股特別股(代碼: ):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 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 股※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0.12 元,現金股利總額 2,756,870 元特別股(代碼: ):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元,現金股利總額 元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3,259,765 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本公司計持有庫藏股 0 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計普通股 22,973,920 股(含未變更之轉換公司債轉換或因認股權行使而發行之普通股 0 股),特別股 0 股。*畸零股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認足之,按面額以現金發放至元為止。*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 98年06月17日股東會通過*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253,861,820 元, 25,386,182 股(普通股)2.每股面額 10 元,分次發行。3.特別股部分: 0 股(七)權利分派基準日: 98年09月30日除權/除息交易日:無(八)增資計劃/用途:無四、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 98年09月25日 16時30分 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機構地址: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辦理過戶機構電話: 02-2705-8280(三)辦理過戶方式:親臨或郵寄(四)其他:本次增資新股之股票經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五、其他應公告事項: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自股利中扣除。現金股利在新台幣伍拾元以下,僅郵寄通知書,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現金股利訂於98年10月23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六、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