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興櫃審查準則第三十八條及第四十條規定停止興櫃交易 2009/09/01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8/09/04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因主辦輔導推薦券商辭任,致本公司無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98/09/04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於甄選合適之輔導推薦證券商後,重新申請恢復興櫃交易。 上一則: 本公司獨立董事辭任公告 下一則: 公告子公司KOE資金貸與母公司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