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東臨時會通過減資案,特對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98/11/05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九十八年股東臨時會決議減少資本,依公司法第二八一條準用同法第七十三條之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一、為彌補虧損、強化財務結構,辦理減資新台幣壹億貳仟肆佰萬元整,銷除股份計壹仟貳佰肆拾萬股,本次減資案依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每仟股換發553.99694股,即每仟股銷除446.00306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拼湊,未辦理拼湊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股票面額認購之。二、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壹億伍仟肆佰零貳萬伍仟元整,每股面額壹拾元整。三、減資案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並辦理減資作業相關事宜。四、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少資本之決議如有異議,請於本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五、特此公告各債權人。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